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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网贷平台“备案对赌”卖壳 备案格局下平台分化

时间:2018-03-07 17:41:15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者:DN032

春节过后,随着网贷备案临近,在运营的网贷平台也开始售卖,并且根据调查,待收10亿元左右的小规模平台成为售卖主体,“底价+备案对赌”的交易模式也成为此类交易的显著特征。在分析人士看来,此类对赌模式实际上是买卖双方对于备案和交易价格博弈的结果。

“空壳”到“实壳”的转变

春节过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微信朋友圈出现不少网贷平台出售的消息,有出售消息显示,“杭州、深圳P2P出售,"底价+备案对赌"交易模式”。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中介人士处了解到,此类售卖的网贷平台一般是待收10亿元左右的在运营平台,银行存管、限额管理等合规要求基本达成,备案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事实上,北京商报记者在年前曾调查过此类网贷壳资源买卖的交易,不过,彼时,中介售卖的更多是一些空壳资源。北京商报记者以买家的身份向一位中介人员咨询,该人员介绍,其手中有注册在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等地的网贷公司,还未开展业务,注册金在1000万元左右,售价15万元。

对于网贷壳资源市场的存在,麻袋理财研究院总监路南分析,从卖方角度来说,监管高压下,中小平台面临生存压力,部分平台缺乏竞争优势,难以盈利,转型困难,本来就要退出,卖壳是一条退路。另一方面,由于互金类企业早已被限制注册,网贷备案指引又明确原则上不给2016年8月24日以后的新平台备案,所以网贷平台事实上成为一种数量有限的壳资源。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壳资源是指交易的标的具有某种特定价值,可以是业务资质或牌照,也可以是用户。在P2P网贷领域,平台目前处于冲刺备案阶段,过了备案的平台其价值将上升,收购方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此外有些收购方看中的是平台的用户和融资能力。

从买方需求分析,路南指出,买方分为两类,一类是监管要求较高地区的网贷平台考虑到本地备案存在不确定性,而监管存在地方差异,准备到监管宽松的地区收购壳平台,作为后路。另一类是准备进入网贷行业的新资本,只有通过收购壳平台这一种方式进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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