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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董秘齐收警示函!业绩信息“走漏”致股价波动

时间:2021-06-04 09:30:13 来源:互联网

3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对妙可蓝多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谢毅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妙可蓝多未对业务人员接受问询和交流信息内容严格管理,导致涉及公司业绩信息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披露不公平,期间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此外,公司也未及时核实澄清重大媒体报道事项。

来源:上交所网站

官网介绍称,妙可蓝多系国内唯一一家以奶酪为核心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在国内建有5家工厂,分别位于上海(奉贤区、金山区)、天津、长春和吉林,是目前国内拥有奶酪产能较大的企业。

监管警示决定显示,当事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毅,时任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1年5月26日盘中,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或公司)5月25日的会议纪要显示,公司4月份的销售有所放缓,5月份销售数据不及预期,原因主要包括公司减少了近4000家网店、公司增量计划执行不到位、部分成熟市场的增长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等。公司股价于5月26日跌幅为10.00%,收盘价为75.76元。

监管警示决定指出,对于上述涉及公司业绩的媒体报道事项,公司未及时核实并明确市场预期。公司直至2021年5月28日披露澄清公告称,上述信息系公司某区域经理通过电话会议接受第三方询问,将其个人理解的公司相关情况透露于第三方,公司其他人员未参与上述会议,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及其他经营数据以法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公司股价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的经营、业绩信息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地通过法定披露渠道发布。但公司未对业务人员接受问询和交流信息内容严格管理,导致上述信息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披露不公平,期间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此外,公司也未及时核实澄清重大媒体报道事项。

监管警示决定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2.3条、第2.4条、第2.8条、第2.15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谢毅(任期自2020年7月17日至今)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并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据此,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谢毅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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