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电气信披违规实控人收警示函 主办券商为东莞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日前公布了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明,江苏凤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凤凰电气”,838480)有以下违规事实:
凤凰电气自2018年6月起不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期间,公司存在主要业务陷入停顿、重大债务违约、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涉及多笔重大诉讼、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多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重大事项,对上述事项,公司至今均未进行信息披露。其中,2019年10月,公司因未按期归还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8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被泗阳农商行提起诉讼,案件涉及债务金额1954.33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07%。
全国股转公司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12月22日发布)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月3日发布)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郑洪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凤凰电气、郑洪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凤凰电气成立于2011年9月21日,注册资本3553.2万元人民币,郑洪蛟为实控人、董事长,持股比例64.48%。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挂牌新三板,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