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终止挂牌制度 新三板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发力
时间:2021-05-31 08:00:13 来源:互联网
随着终止挂牌制度完善,新三板基础制度建设持续发力。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全国股转公司也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从内容来看,《指导意见》涵盖了主动终止挂牌制度、强制终止挂牌以及后续监管等方面内容:一是对主动终止挂牌制度作出了要求,在尊重市场主体自治的基础上,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全国股转公司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履行审查职责;二是对强制终止挂牌作出了要求,明确由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细则,从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明确强制终止挂牌情形,承担对强制终止挂牌的审查责任,严肃市场纪律、推动市场出清;三是明确了终止挂牌公司的后续监管安排。明确200人终止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终止挂牌后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