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粤“组团”在港澳发行 首批离岸地方债渐行渐近
粤深“组团”发行,首批离岸地方政府债券落地的脚步声渐近。9月14日,广东省财政厅和深圳市财政局双双发布公告,分别敲定了2021年在澳门和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的承销商名单。
深圳市政府首次“尝鲜”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深圳市财政局曾于8月末公告称,2021年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不超过50亿元。广东省财政厅也在8月末发布通知称,计划2021年在澳门发行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计划组建2021年广东在澳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
最新信息显示,本次赴香港及澳门的发行承销团成员丰富、类型多样,涵盖中资银行和券商境外分支机构、港澳地区银行、外资银行。
比如,深圳财政局在香港的承销团成员包括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等中资银行在港分行、花旗银行(中国)等外资银行。广东省财政厅在澳门则指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为总协调人,其承销团成员还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澳门)等中资大行在澳门分行、渣打银行(香港)等外资银行。
地方政府为何选择在境外发债?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境外发债成本较低、丰富境外人民币债券品种以及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其主要考量因素。
一方面,境外发债利率相对较低。允许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有助于拓宽境外融资渠道、缓解地方偿债压力。
人民币币值坚挺,也为海外债券发行提供了便利。恒生中国首席经济学家王丹表示,去年以来,外资流入中国有加速势头,对人民币构成升值压力。离岸人民币资金池水位不断上升,随之改善的流动性降低了市场波动风险。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相对优势逐步显露。
另一方面,有关举措还将有利于丰富海外人民币投资标的,并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王丹表示,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有利于加速债券“南向通”的发展,同时,增强资本市场对人民币资产的熟悉和理解程度,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组成。
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表示,离岸人民币地方债的发行,可以支持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大湾区的资本流动,实现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