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收上交所问询函 涉子公司拟垫资16亿元参与盐湖提锂项目
3月13日,宋都股份(600077)披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珠峰(600338)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订协议,拟垫资16亿元参与相关项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投出弃权票。理由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进入了陌生领域,增加了一定的未知风险,公司应该结合公司自身现金流,做好详尽的尽职调查,并考虑目前国际形势以及未来走势、经济风险和行业调研,进行慎重决策。
同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据悉,宋都锂科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垫资、供货、运营等,并接收处罚、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等。上述合作构成对西藏珠峰的财务资助。目前,宋都锂科不具备盐湖提锂建设的专业知识储备、技术、人员。
为此,《问询函》要求宋都股份从四个维度做补充披露:
一是结合本次合作中各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具体说明各方分别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源和获取的经济利益,明确公司除提供的财务资助外,是否还需要进行后续投资。
二是结合公司对相关领域的实际经验、技术积累和风险把控能力,说明除已披露的风险外,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风险,如潜在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等,并予以充分提示。
三是启迪清源及相关团队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相关领域的运营经验、前期运营的项目规模及盈利情况、取得的技术专利及应用情况等,明确启迪清源是否具备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相关技术、人员、经验,是否需要外包、外采、或取得他方的技术许可等,并说明公司与启迪清源在成本结算和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是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全体董监高与本次交易合作方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及资金往来、其他利益安排,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目前的资信、质押风险、大额存单质押未予解除、相关方后续减持安排等情况,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明确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不当诉求。
上交所注意到,对于本次交易,三名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两项议案投出弃权票。对此,上交所请宋都股份说明,其他董事结合独立董事的弃权意见,充分说明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的情况、依据、所做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说明在相关事项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决策独立,并量化说明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商业可行性,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上交所还表示,2022年1月22日,宋都锂科公告未能完成回购计划,并称主要原因为集中资金保障项目运营和主业周转。上交所请宋都锂科结合前期未能完成回购计划的情况和披露的原因等,说明公司时隔1个多月后,即拟对外提供大额财务资助,并涉足与主业无关的行业,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另外,上交所还请宋都股份对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项目相关风险等进行说明。
上交所请宋都股份请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