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视野】北交所各项制度安排有效运转 初步实现改革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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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成功设立开市并平稳运行,各项制度安排有效运转,融资交易功能得到不断强化,初步实现了改革预期目标。”8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谈及北交所宣布设立以来的发展和成效,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晋柏如是说。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截至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105家,中小企业占比77%,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占比超八成,23家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公司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北交所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累计融资227亿元,平均每家2.1亿元,上市后已有5家启动再融资,形成按需、小额、多次的接续融资机制。
二是构建了一套特色制度安排。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以试点注册制为牵引,北交所制度设计遵循交易所建设基本规律,尊重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成长阶段。准入制度多元,兼顾不同类型、不同特征企业。融资制度灵活,形成按需、小额、多次的接续融资机制。交易制度高效,提供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交易方式,契合中小市值股票特定需求。持续监管宽严适度。整体体现了包容、错位、灵活、普惠特点。
三是完善了市场的枢纽功能。北交所在新三板改革发展基础上设立,与新三板一体发展、协同联动,挂牌准入、持续监管和上市审核各环节联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预期明确、衔接顺畅。落地转板机制,打通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有机联系,已有三家北交所上市公司顺利完成转板上市。加强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联通,700余家来自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充实了北交所的后备企业资源,涵养了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土壤。
四是优化了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生态。最高法出台了司法保障意见,财政、工信、科技等部委协同促进,共与26个省级、22个市级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支持市场建设。北交所开市后,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踊跃,相互影响、相互带动,合格投资者数量已经超过510万户,是宣布设立前的近3倍;500余只公募基金布局,VC/PE加大投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均已入市;112家证券公司深度展业,初步形成一批深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的特色中介,21家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共同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普惠金融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