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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料】“博入围”动机减弱 部分机构主动淡出新股询价

时间:2022-09-17 08:45:24 来源:证券日报

注册制下,询价新规落地将满一周年。

新规实施以来至2022年9月15日,科创板、创业板共有242个询价类IPO项目完成发行上市。其中,科创板118家,每个项目平均有379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创业板124家,每个项目平均有390家机构参与询价。而在新规落地前一年,科创板、创业板项目询价机构投资者数量平均为464家、443家。

对于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减少的原因,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股权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陈友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报价入围难度增大,提高了对询价机构研究定价能力的要求,只有对新股价值判断能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才能成功入围,导致部分研究能力较弱的机构投资者逐渐退出;另一方面,新规落地以来,项目破发风险增加,打新收益下降使得机构‘博入围’动机减弱,主动放弃参与部分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有选择地参与新股询价。”


【资料图】

部分机构投资者离场

A、C类账户仍是主力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询价新规实施以来至9月15日收盘,科创板共118个询价类IPO完成发行上市,每个项目平均有379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创业板共124个询价类IPO完成发行上市,每个项目平均有390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科创板项目中,最多的1家企业有504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最少的只有151家;创业板项目中,最多的1家企业有472家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最少的只有268家。

新规落地后,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明显减少。科创板项目询价机构投资者数量相比新规施行前一年均值464家减少18.32%;创业板项目询价机构投资者数量相比新规施行前一年均值443家减少11.96%。

对于部分机构投资者离场的原因,广发证券投行委相关负责人分析称,“一方面,新股打新收益率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低价未入围比例大幅上升,网下新股报价入围难度加大,抱团‘搭便车’式报价策略显然行不通,机构投资者报价逻辑逐步转向投资价值的研判,研究能力、定价能力更强的机构更为受益,而研究能力较为薄弱的机构投资者开始出现逐步离场的现象。”

新规落地后,网下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减少,但获配的A、B、C三类投资者结构无显著变化。A类账户、C类账户仍是网下主力投资者。

有效报价区间宽度拉大

报价入围率下降

询价新规后,网下投资者报价集中度降低,有效报价区间宽度拉大,由新规前的1%左右提升至约35%。以科创板为例,新规落地后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区间宽度均值为38.39%,中位数为32.86%,新规前一个月均值为1.20%,中位数为1.08%。某头部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网下投资者报价出现明显分散,加大了买卖双方的激励和约束,给予更多的市场选择空间。”

定价过程中的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不低于1%”,实际操作中均按不低于1%执行,也给予发行人更大的新股定价选择空间。

从入围率角度看,新规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入围率平均值为69.22%,中位值为71.86%,低于新规前一月的平均值(84.87%)和中位值(88.75%)。网下投资者报价入围率下降超过10%。

广发证券投行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整体来看,机构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向二级市场股价趋近,新股发行估值逐渐向二级市场估值回归,询价价值发现功能凸显。

结合自身实践,中金基金表示,“新规实际上更强调研究的价值引导和规范性,对内部报告、投价建议区间、审批流程等均做出更明确的要求,对于有研究能力且内控规范的机构或没有增加入围难度。”

在博时基金权益投资三部基金经理助理高翼凡看来,“作为机构投资者,公司会在参与打新前就对该新股标的进行较为详尽研究和讨论,基于其实际基本面情况并结合近期的市场环境给出合理报价。”

业界建议:建立健全

询价机构黑名单机制

“询价新规落地后,新股发行定价更加市场化,新股上市后表现受二级市场的影响也更为直接。在此背景下,新股破发呈现阶段性集聚特点,倒逼询价机构审慎合理报价。”上述投行人士认为,接下来,机构投资者可从以下三方面强化其研究定价能力。

第一,进一步增加新股研究投入。部分中小机构存在研究人手不足,行业覆盖面窄及研究深度不够的问题,导致研究报告质量较低,报价依据不足。随着注册制新股发行数量的增加,询价机构对新股研究的投入也应相应增加,结合各板块的定位要求,持续强化其新股研究团队设置。

第二,丰富新股研究及估值方法。随着新股市场供应的增加,差异化定价能力愈加重要。面对所处行业、成长阶段以及盈利能力不同的公司,询价机构应进一步丰富新股研究框架,采用差异化的研究、估值方法,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等影响因素,获得更为科学、合理的估值结果,从更多维度对不同类型新股进行估值研究,谨慎报价。

第三,强化合规建设,提升报价规范性。新规实施后,机构“抱团报价”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报价操作的合规性也得到提升。询价机构应珍惜市场化改革成果,继续强化内部合规制度建设,提升报价规范性,确保报价有依有据,能够真实代表其研究结果和价值判断,共同维护新股市场询价纪律。

“随着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理性投资和价值导向将成未来市场主要风格,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和调节机制将得到充分展现,这对投资者的投资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广发证券投行委相关负责人建议,针对提升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在监管层面上,可加强对多次明显不合理报价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对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精选名单投资者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询价机构黑名单机制,提高机构报价的审慎度,提升报价水平。

中金基金认为,对于公募等具备全行业研究能力的机构,未来应更多从新股本身的投资价值出发,合理对发行人进行价值评估,注重在丰富的新股储备中挖掘质地好、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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