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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已有329家上市公司发布346单回购计划 同比增逾90%

时间:2021-10-18 07:30:17 来源:经济日报

年内已有329家上市公司发布346单回购计划——

股份回购热潮涌动为哪般

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股份回购向来被视为能够帮助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良性互动的有效手段,可向投资者传达业绩稳健、现金流充裕、发展向好等多重信息。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有的用于股权激励,有的旨在提振股价,还有的为了回报普通投资者。不过,与此同时,“作秀式”“忽悠式”回购以及“边回购边减持”等现象依然存在。专家提醒,投资者不可盲目将回购作为投资标准,应理性看待上市公司回购行为。

亮明发展信心

市场机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热度提升。据同花顺iFinD数据,截至10月14日,年内共有329家上市公司发布346单回购计划,同比增长逾90%;从进度来看,137单已经实施完成,完成金额逾460亿元。

不少公司发布公告,将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例如,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

“回购股票是企业肯定自身价值、亮明发展信心的表现。企业或通过回购进行股权激励,提振员工积极性,将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绑定,挖掘企业新潜力;或通过回购注销,实现分红,以带动投资者的热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

“拯救”持续下跌的股价是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另一主因。例如,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8月发布公告表示,山鹰国际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当前股价已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为保持经营发展和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在公司个股股价走势不振,部分股价甚至低于其公允价值之际,回购股票是公司向市场释放正面信号,表明公司看好自身发展前景,以此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使公司投资价值得到合理回归。

此外,记者梳理发现,在实施回购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多的同时,回购规模也在不断增大,不少公司回购金额超过百亿元,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计算机、医药生物等行业。比如,格力电器已完成今年启动的第三期回购方案,成交总金额达150亿元;截至8月,美的集团今年已完成两轮回购计划,共支付逾130亿元。“这些公司多处于比较成熟的发展阶段,现金流较为充沛,能够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良好的业绩、较多的现金流叠加合理的估值,造就了较高金额的回购计划。”盘和林分析说。

严防“忽悠式”回购

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可展示对于自身发展的自信,还可回馈投资者、提升交投活跃度等,可谓一举多得。然而,从以往案例来看,也不乏有上市公司将回购作为抵消公司负面新闻的手段,在公司爆出利空消息,比如业绩爆雷、公司实控制人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等导致股价大跌时,火速推出回购方案“救急”。

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将回购作为稳定股价的应急措施,本身无可厚非,但需遵守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回购并不是‘万能灵药’,如果公司内在质量不佳,利润增长不足,这样操作起来的股价也难以长期稳定。且一旦公司内部消息拥有者率先离场,导致普通投资者财富受损,最终反而将引发投资者用脚投票。”田利辉表示,相比贸然推出回购计划,公司更应该在改善经营、提升质量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投资者疑虑。

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回购“雷声大、雨点小”,实际回购金额与预案相差较大,存在“作秀式”“忽悠式”回购之嫌。“比如有公司在股价60元时表示,将以不高于100元的价格回购,二者价格差距太大,明显带有忽悠投资者的性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说。

“股份回购应该是公司基于相信自身发展前景进行的市场行为,而不应成为公司控制人进行市值管理的手段。”田利辉表示,但有部分上市公司借助回购进行市值管理,通过非专业媒体或股市黑嘴之口,刻意向市场释放虚假的向好信号,引发市场羊群行为。

为防止“忽悠式”回购等行为的发生,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监管措施。2019年1月,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明确股份回购实操,并强化信息披露刚性约束;去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更是大幅提高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力度。近年来,监管机构加大对相关行为的监管力度,上市公司如果大搞“突击式”“作秀式”回购,涉嫌程序违规、操纵股价,不仅会失去投资者信任,还可能面临监管的制裁。

跟风买入不可取

尽管股份回购有诸多好处,但也并非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实施回购与否,上市公司还得量力而行。“成熟期的上市公司,流动性充沛,且缺乏更好的投资目标,此时回购是合理的,能够防止资金闲置。而成长期、初创期的企业,急需大量流动资金进行研发和扩大产能,此时回购并不适合企业长期发展,也不是解决价值低估的最佳方式。”盘和林表示。

同时,回购往往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要求,如果上市公司实力不允许,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充分履行承诺,不仅会引发投资者信任危机,还可能受到监管的“特别关注”,为公司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公司因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而收到监管函。例如,今年2月,某上市公司就因回购期满,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15%,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诚信档案。

面对上市公司的回购热潮,投资者更加关心的是,这是否是入场的好时机?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回购并非股价上涨的必然信号,投资者应冷静分析公司回购利弊,作出理性判断。

“要从目标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出发,研究企业发展阶段,看分红是否适合企业发展。成熟期企业如果股价低迷,回购则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对于成长期企业,则应考虑其是否具备持续的现金流支撑。”盘和林表示。

尹中立认为,投资者还要警惕上市公司拿出真金白银回购的同时,大股东却在偷偷减持,这种行为存在违规嫌疑。比如,今年8月,某公司公告称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仅过几天后,该公司又发布一份减持公告,其大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这不禁引起投资者质疑,公司回购是为了抬高股价好让股东出清?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未来监管部门还需进一步完善回购标准,严格信披要求,加大对‘忽悠式’回购、边回购边减持、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上市公司遵纪守法,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田利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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