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副总姚鹏收警示函 配偶短线交易自家股票
时间:2021-04-07 19:45:14 来源:互联网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号)显示,经查,姚鹏于2020年7月31日至今担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000723.SZ)副总经理,姚鹏的配偶韩林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买卖美锦能源股票,该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姚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姚鹏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23)。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生产和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生产基地之一。公司和母公司美锦集团共储备优质煤炭资源35亿吨,涵盖了炼焦所需的全部煤种。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2.81%。
姚鹏历任金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货运负责人、供应部部长等职,2020年7月31日起担任美锦能源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