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挨过哪些罚?券业罚单众生相:一个人的营业部 未尽责的保代 医美不“美”的研报
临近年底,券商罚单还在继续增加。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监管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券商一共收到了76张各类罚单(不包括从业人员,以公开时间为准,下同)。这些罚单类型有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等,来源主要是证监会,以及各地的证监局,罚单基本涉及了券商的经纪、投行、资管、研究等主要业务。
投行经纪两块罚单占比75%
数量上,罚单主要集中在经纪业务与投行业务,两者罚单数占比75%。经纪业务问题繁多且琐碎,很多“雷”都出在细节上。投行领域的问题则比较集中,最突出的就是券商对发行人的部分信息核查不够充分。资管业务问题与经纪业务类似,问题繁多,千人千面,缺乏共性。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了券商各个业务线被罚的共性问题,力图还原券商今年“挨罚”的“众生相”,警示未来。
经纪业务问题多样:一是员工方面主要是有的员工不具备相关资质,有的员工在外面违规兼职;二是客户方主要是没有落实好投资者适当性;三是其他的账户管理、两融、考核制度等也出现了风险点。
投行领域问题主要集中在未尽职尽责,对发行人部分信息核查不充分,这也是投行业务产生罚单次数最多的风险点。其他的还有信披不准确不全面、工作底稿不规范不完整等,当然严重的还有出具虚假记载文件。
资管的问题千人千面。上海一家券商资管未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领到了罚单;其他的包括薪酬递延不规范、估值方式不合理、资管计划间违规交易等。
研究咨询业务罚单主要是在数据来源以及分析的客观公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此外,券商对子公司的管理也有不少的漏洞,包括香港子公司,有的券商甚至没有将子公司纳入风险监测的范围。
罚单对券商影响较大,不仅对品牌声誉产生影响,也会影响券商的分类评级,进而影响券商风险准备金、投保基金的缴纳比例、创新业务申请,更会影响券商自身融资的成本。
经纪业务:一个人的营业部
76张罚单中,有26张罚单属于或涉及经纪业务。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经纪业务问题种类繁多,且多见于操作性的细节,步步都有“踩雷”的可能性。券商合规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券商网点数量多、分布地域广、营业部员工多,管理难度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经纪业务暴露出来的问题多种多样就并不奇怪。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有一家东北券商营业部被罚的理由比较特别:该营业部有且仅有1人,未形成有效制衡。当然,此案例在行业内属于个案。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对今年来券商经纪业务罚单的分析,券商在经纪业务上涉及到员工问题有两个:有的网点员工不具备相关展业资格,有的员工在外面违规兼职。比如,中部某省一家券商分支机构配备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具备三年以上有关领域工作经历,合规管理人员承担信息技术、业务管理等与合规管理冲突的职责,合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北京一家券商的营业部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营销岗位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违规兼职方面,华东一家券商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公司却未及时发现,也没有向地方证监局报告此事。
有的营业部因投资者适当性没有落实到位,吃了罚单。比如,华东一家券商未定期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情况进行后续评估,多名客户风险测评过期,营业部未能及时关注客户风险等级变化情况,也未能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还有的营业部未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券商重要事项一定要及时报告,否则也会被罚。比如,有家券商分公司时任总经理在内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向利益关系人提供财物的情形,但分公司未报告该违规行为。有的券商营业部及原营业部负责人收到法院传票后,未及时向证监局报告涉及诉讼情况。
账户出借是常见的风险点。中部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存在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该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华南一家券商员工长期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并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或便利以获取个人收益,通过从事与所在机构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多家券商也在两融问题上栽了跟头。两融开户时,有的营业部员工诱导客户答题以符合融资融券开户要求。有的营业部存在未填写签署日期及客户信用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协议签署、使用不当等情形。两融展业过程中,有的营业部两融业务授信管理不审慎、风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大幅上调多名客户的两融授信额度,但未对大额资金来源合理性、客户风险承担能力和违约可能性予以充分评估。
营业部的考核制度也可能触发“雷区”。西北一家券商营业部在一段时期的银行渠道引流开户活动中将开户奖励简单与开户数、客户资产值等挂钩,未将员工展业行为的合规性、客户投诉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中部一家券商对合规管理、风险监控、信息技术、综合等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考核任务,上述岗位人员从事营销、客户账户等业务活动,领取业绩提成。
公司材料的管理保存也是监管关注的范围。中部省份某券商客户资料管理不严格,部分客户资料中项目未勾选、客户未签字、日期签署不准确,部分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中未明确服务内容、未签署日期;客户交易区监控覆盖不全,录像保存不完整;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在投资顾问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环节留痕管理不完善等。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监管对上述问题的处理结果多以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为主,极少数被责令增加内部检查次数,最严重的是华南一家券商被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3个月。
投行业务:未尽责的投行人
投行是罚单的重灾区,一共有31张罚单涉及投行业务,占比接近一半。
投行性质比较严重的一类问题是出具虚假记载文件。一家北京的中小券商和一家华东的头部券商就是典型的例子,两家券商均在做独立财务顾问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被监管认定为存在虚假记载。
投行业务高度集中的问题是,对发行人部分信息核查不充分。这是罚单显示最集中的问题,也是最多发的问题。比如,个别债券项目对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不充分,未对有关大额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定价公允性关键问题独立、审慎核查判断。还有的投行在IPO保荐过程中,对发行人商誉减值、关联交易、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等情况的核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对发行人转贷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也有的投行作为新三板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
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全面是投行常见的问题。首先是信息披露不准确。中部一家券商在保荐一家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过程中,出具的承诺函不真实、不准确,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其次是信息披露不全面。华南一家券商在IPO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及时报告、披露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涉嫌行贿的行为及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投行绩效薪酬是市场普遍关注的点。南方一家券商投行人员绩效奖金主要与承做项目收入挂钩,未考虑专业胜任能力、合规情况等因素的情况。还有的投行薪酬递延机制不完善,未合理制定项目主要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标准。
有的投行督导发行人不力也挨罚。北方一家券商作为发行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未能对发行人未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重大股权资产被冻结、重大诉讼等情况保持必要关注,未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有的投行工作底稿不规范不完整。比如,一家中小券商投行提供的工作底稿中,收录的与企业访谈底稿未记录时间,部分未见对方签字确认,收录报送了要素不全的工作底稿,经指出后才陆续补充完整。还有的投行作为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存在工作底稿中证实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资料收集不完整的情况。
投行的内控问题也要关注。有的投行内部控制不完善,在IPO项目中,存在部分对外提交、报送、披露的文件未严格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再比如,有的投行内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承做集中统一管理不够到位的情况。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对于投行违规行为的处理,仍然是以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为主。有两家投行因出具虚假报告,均被责令改正且被罚没款。其他的处理方式还有监管谈话以及通报批评,这两种方式不多见。
资管业务:未递延支付的收入
涉及资管业务的罚单有12张。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资管业务的风险点比较缺乏共性,各家的问题都不太一样,千人千面。这与经纪业务较为相似,不像投行的问题比较集中。
薪酬永远是关注的重点,有的券商薪酬递延不规范。比如,一家中部地区的券商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北方一家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2018年度和2019年度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低于40%。
也有的券商资管估值方式不合理而挨罚。一家头部券商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等,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估值不合理。
有一家头部券商资管被罚的理由之一比较耐人寻味,是未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具体是,在开展部分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未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还有券商部门因防火墙存漏洞而挨罚。该券商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债券承销与资产管理等业务缺少有效隔离,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存在缺失。
券商资管也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不同资管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规定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就处罚方式而言,责令改正与出具警示函仍然占主导,少数情节严重的则被暂停数月的新产品备案。
研究业务:被盯上的医美研报
研报的罚单只有2份,涉及2家券商,且给出的处罚结果均是出具警示函。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研报问题主要集中在数据的来源以及分析的客观性上。
有研究报告存在资料来源标注不明确、数据选取不够审慎、研报分析不够客观、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等问题,而最终被监管出具罚单。
报告《医美行业深度:举重若“轻”,求美有方》被监管指出存在的问题有:
首先是研究报告个别内容数据列示错误、文字表述不严谨,未准确标明个别数据出处,就同一数据的列示或预测,同期发布的不同研究报告存在差异;
其次是存在具体判断或观点论述不够严密的情况,表现为个别具体观点分析依据不充分、以偏概全,个别行业发展趋势的结论基于一家公司的财务数据推论而出、不够严密;
最后是底稿未记录个别数据的演算方法与过程。
未纳入监测的子公司
除了传统的几大业务条线外,券商对子公司,尤其是对香港子公司的管理也存在着不少的风险点。今年多家券商就在这一问题上栽了跟头。
有的券商未依法履行对香港子公司的管理责任,未有效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审慎开展有关业务,在对香港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券商全资子公司的系统对接未有效覆盖香港子公司业务。该券商香港子公司自2019年以来,多次出现为客户下单时错误使用另外一位客户账户的情形。
还有的券商对子公司风险管控不足,未及时监测、监控和处理子公司风险。未向监管部门报告子公司重要情况,作为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报送的资料、信息有缺失。
罚单对券商有何影响
券商合规人士向记者表示,罚单对券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券商分类评级的减分上。
2020年新修订的券商分类评级办法规定,评价期内证券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 1 分;
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 0.5 分。
一旦扣分,就可能影响券商分类评价的等级,而分类评价的等级对券商影响较大。监管对不同类别券商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
券商分类结果还将作为券商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发行上市、各类融资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也将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还将据此确定不同级别的券商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