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违规占资隐瞒不报 *ST科迪及实控人违法行为恶劣遭罚
*ST科迪9月9日晚公告,公司于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3亿元(占期间累计净利润的86.96%),且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60 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张清海被认定违法行为恶劣,遭罚款90万元,并禁入证券市场10年。
上市第二年开始财务造假
*ST科迪(科迪乳业)于2015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乳制品、乳饮料和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配套的奶牛养殖、繁育和销售等。从上市第二年起,*ST科迪就开始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告显示,*ST科迪于2019年8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2年调查,*ST科迪被查出2016年至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ST科迪《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3.3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8亿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2.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864.13 万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2.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3亿元。三年累计虚增收入8.36亿元,占期间累计营收的25.11%;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3.00亿元,占期间累计净利润的86.96%。
今年3月1日,*ST科迪将2020年度业绩从预测盈利175.15万元至1751.48万元,修正为亏损11亿元至11.25亿元,一度在市场引发热议,并收到了河南证监局警示函及深交所的关注函。*ST科迪在业绩修正公告里称,业绩快报与业绩预计出现差异,是由于大股东科迪集团用第三方资产偿债被搁置,虽然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推进以承债方式解决,但4月30日前全部偿还尚存在不确定性,*ST科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33亿元,以及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72亿元。
2021年上半年,*ST科迪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44.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78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576.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11.88万元。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及时披露
*ST科迪还被查出未按规定履行2016年至2019年有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至2019年年报也存在重大遗漏。
2016年至2019年,*ST科迪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其中,2016年*ST科迪累计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7.85亿元,2017年累计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24.83亿元,2018年累计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34.06亿元,均在当期进行了全额转回。2019年,*ST科迪累计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转出资金67.67亿元,当期仅转回47.92亿元。
此外,2017年至2019年,*ST科迪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向科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其中,2017年*ST科迪提供8笔担保,合计金额3.88亿元;2018年提供1笔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2019年提供2笔担保,合计金额4500.00万元。
实控人被禁入证券市场10年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ST科迪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张清海作为*ST科迪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行为已同时构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的行为,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的惩罚,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河南证监局还拟对张清海釆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张清海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另外,其他对上述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胡文猛被罚款20万元,刘新强、张永立均被罚款10万元,崔少松被罚款5万元,张枫华、李盛玺、王守礼均被罚款3万元。
公告称,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记者 时娜 编辑 全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