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薪酬制度迎三方面进一步规范:平衡不同职位岗位薪酬水平
券商薪酬制度迎进一步规范。
5月1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表示,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体来看,《指引》共六章25条,包括总则、原则与目标、制定与实施、基本规范、自律管理、附则等。
具体而言,《指引》对券商薪酬制度,主要做了三方面规范:
首先,是提出证券公司建立薪酬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目标。《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应以贯彻稳健经营理念、确保合规底线要求、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提升公司长期价值为原则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稳健薪酬制度夯实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基础、风控基础、合规基础、文化基础和人才基础。
其次,是明确证券公司薪酬制度应遵循的基本规范。《指引》表示,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薪酬标准、考核体系时,应综合考虑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和特征、以及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及专业责任,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与公司长期利益相一致、与全面风险和合规管理相衔接的稳健薪酬制度,提升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能力。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十点规范。
一是应当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合规风控效果、自身发展战略、股东长期利益等多种因素制定薪酬预算总额,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平衡不同职位、不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
二是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
三是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和特征、社会责任及专业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职业操守、廉洁从业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服务客户水平等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在考核中对重大合规风控事件实施一票否决,加强正向引导激励和反向惩戒约束作用。
四是应当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落实,不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类指标和短期业绩,制定防止因过度激励引发风险隐患或合规风险的具体规定,不得为员工提供对冲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五是应当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适用条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
六是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
七是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与公司长期利益相一致的企业年金、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薪酬机制。
八是应当在年报中披露公司薪酬管理的理念与导向、原则与目标。
九是应当将薪酬管理纳入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薪酬相关声誉风险管理。
十是应当明确告知员工公司薪酬制度的主要原则、劳动纪律相关要求及薪酬保密有关规定等内容。
再次,是要求证券公司保障稳健薪酬制度的有效落实。《指引》称,证券公司应明确薪酬制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薪酬递延支付、问责等相关机制,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和员工价值引导,增强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促进证券公司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证协表示,引导证券公司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是夯实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也促进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证协强调,下一步,将做好《指引》有关要求的解读工作,引导证券公司遵循《指引》提出的原则目标与基本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继续为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