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上市公司已进行ESG相关披露 专家认为健全披露制度可从三方面入手
“证监会研究健全ESG信息披露制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果。”9月6日,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透露了ESG信息披露制度的最新进展情况。在具体推进方面,他表示,ESG信息披露既要积极也要慎重,要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积极稳妥进行。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ESG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对环境及社会责任的重视,加深绿色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促使上市公司加强相关方面的治理,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理念的形成。
陈雳认为,健全ESG信息披露制度至关重要。首先,需要完善ESG信息的披露标准,标准可量化的ESG信息指标可以方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ESG信息进行整合、评估;其次,需要完善ESG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确保上市公司运用准确的方式对ESG信息进行计算和披露;另外,也需要完善ESG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上市公司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全方面披露相关信息,重要指标信息做到应披露尽披露。
主动披露ESG信息意识增强
近年来,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已经得到监管层、企业、投资者等各界的关注。今年年初,证监会修订相关政策,确立披露相关的基本框架,至此,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主动发布年报披露环境及社会责任信息。
8月26日,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建春在“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上表示,2020年,全部科创板公司和近900家沪市主板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约占沪市公司总数的60%。9月6日,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在第60届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会员大会暨年会上表示,目前已有90%的深市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环境及社会责任信息。
据此,当前A股市场已有近八成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环境及社会责任信息。
对于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制度,证监会于今年2月26日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33号提案的答复中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在环境信息方面,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披露主要环境信息。其他企业,若不披露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社会责任信息方面,鼓励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积极披露报告期内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公司治理信息方面,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碳中和是未来多年我国经济社会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而上市公司作为优质公司的代表,更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主动披露ESG相关信息是有必要的,是企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绿色产业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通过进行绿色化改造,可以最大程度提升公司应对未来挑战的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ESG信息披露既要积极也要慎重”,陈雳表示,ESG信息披露有着促进企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正面作用,从投资价值方面来讲,部分行业、公司可能因为自身特点、发展阶段等原因,对于环境及社会责任贡献有限,那么披露出的ESG信息可能会差强人意,投资价值就有可能会被低估。
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是大趋势
当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正在逐步建立。早在2018年,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已纳入ESG信息披露框架。今年2月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里也包括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5月24日,生态环境办公厅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到2025年,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基本形成,企业依法按时、如实披露环境信息。
对此,蔡建春表示,上交所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在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
今年3月份,深圳市发布的《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扩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和内容。
“上市公司内部也需要强化对ESG的认识,尤其是证券部要加强对ESG的理解,并在日常实践中把公司在绿色产业的实践通过规范的ESG文字信息向公众传达出来。”何南野补充道。